方案在各個領域都有著重要的作用,無論是在個人生活中還是在組織管理中,都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水泥運輸方案及服務承諾篇一
第一條 運輸事項
1.1 工程名稱:
1.2 運輸品種:袋裝水泥。
1.3 運輸數量:以甲乙雙方的實際運輸結算量為準。
1.4 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1.5 貨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二條 運輸價格
2.1 運輸單價:
袋裝水泥運輸單價為 0.75 元噸/公里;以上運輸單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運輸費、裝車費、稅費、保險費等在內的綜合運輸單價。
2.2 運輸距離:
2.2.1從 至格拉基水電站施工區(qū)域綜合運點.運輸距離為 km;
第三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1 向乙方介紹工程基本情況,講明工程對袋裝運輸的要求,工程環(huán)境,交通道路等情況;并保障工地范圍內的道路通暢,允許整車通行。
3.1.2 負責對乙方運抵的袋裝水泥進行收貨、過磅計量、簽收。
3.1.3 按合同規(guī)定,在與乙方完成結算手續(xù)并收齊乙方各種結算單據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輸費用的支付。
3.1.4合同履行期間,嚴禁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水泥。如有上述行為發(fā)生,一旦發(fā)現,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第7.2.2條款規(guī)定的方式進行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影響工地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1乙方在裝卸袋裝水泥時應服從裝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避免事故的發(fā)生,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2.2 由乙方負責在 水泥廠 的水泥倉庫裝貨,并將甲方訂購合格的袋裝水泥及質量檢驗報告及出庫票據同期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2.3 配合甲方對水泥廠出庫袋裝水泥的數量進行過磅計量,并將甲乙雙方確認的驗收票據返回給水泥廠家。
第四條 檢驗、驗收
4.1 乙方根據甲方袋裝水泥需用計劃將水泥運抵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
4.2乙方在合同約定地點裝貨時應對袋裝水泥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進行核對,若發(fā)現不一致時不得發(fā)運。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收貨,而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3水泥運抵合同指定供貨地點后,甲乙雙方在現場過磅或檢包驗收,如發(fā)現水泥品種、規(guī)格及數量與供貨計劃要求不符,甲方除拒絕收貨外,還將根據相關合同條款向乙方提出索賠。
第五條 價款支付
5.1 付款方式:采用銀行轉帳。
5.2 結算方式及運費支付:每月 25日為當月的運輸結算截止日。甲、乙雙方在完成相關對帳及票據傳遞手續(xù),乙方按照當月實際驗收運輸數量出具的全國統(tǒng)一運輸發(fā)票經甲方審查核實后,完成當月合同雙方的結算手續(xù),并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輸費用的支付。
5.3 發(fā)票出具:乙方根據實際現場驗收數量出具運輸發(fā)票。
第六條 保險
運輸包干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的應辦理及應承擔的各種保險費,若發(fā)生有關保險方面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但由于乙方的運輸事故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遺失),乙方應按照合同第7.2.2條款規(guī)定的袋裝水泥單價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后,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1.1 甲方違約拒絕收貨(非乙方原因造成),應承擔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后,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2.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甲方運輸計劃時間要求及時組織車輛運輸,導致甲方現場缺貨停工,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7.2.3乙方運抵格拉基水電站工程現場的袋裝水泥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的內容不符時,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入庫,乙方須無條件的更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袋裝水泥,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7.2.4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袋裝水泥質量不合格、數量損失、無法卸車入庫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7.2.5 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約合同期限應予延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2在袋裝水泥運輸過程中發(fā)生不可抗力,包括洪水、山體滑坡等造成的橋梁道路中斷,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tài)度,積極地采取應急措施以保障甲方工程的需要。
第九條 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fā)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的失效在運輸期限已滿并結清全部運輸價款后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本合同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11.3合同雙方,不論哪一方向對方提出函電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合同雙方地址派員遞送或郵寄、傳真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并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相應的回復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受,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 本合同共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持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蓋章) 委托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運輸方案及服務承諾篇二
承運方(乙方): 合同簽署地: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水泥
第二條、承運數量
以工程實用量為準。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運輸單價(均為含稅價)價格見附表。
第四條、如遇油價上漲、運輸路線發(fā)生變化、道路情況有惡劣變化、國家有關運輸政策發(fā)生變化等,影響車輛正常運輸時,雙方可另行協商運輸單價,若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可終止合同。
第五條、交貨時間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時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據甲方實際用量調運車輛。
二、乙方將水泥運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義務在3小時內協助乙方完成卸貨工作,并完善相關驗貨及簽收手續(xù)。
第六條、驗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實際過磅數量為準,磅差不能超過千分之三,超過3‰時的誤差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七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fā)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流失、無錯收等現象發(fā)生,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乙方出現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責任事故,由承運方全權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運費結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單據與甲方對賬,甲方應根據所收運輸單及工地收貨入庫單的實際運輸數量結算運輸費用,并在結算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第九條、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并進行轉賬(需乙方書面提供賬戶,否則視為無效付款)。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應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貨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賠償義務。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按時給乙方付款時,則需按銀行同期貸款給付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因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托運方: 承運方:
20_年 月 日
甲方:貴州宏源墻體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吳貴興
1、運輸貨物:貴州頂效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拉法基”牌散裝水泥。
2、起止地點:頂效瑞安水泥廠發(fā)貨棧臺汽車運輸到甲方墻體材料廠(龍井宜化旁)。
3、運輸保證:
(1)甲方需購水泥提前1天電話通知乙方安排。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產品的質量受損,數量短缺由乙方承擔責任(隨時抽樣檢測)。
(3)乙方需按當天甲方需要的數量保證按時、按量,保質運輸到達(龍井宏源墻體材料加工廠)。
(4)貨物驗收:根據甲方與生產水泥廠家簽訂的合同中實物過磅,磅差標準方式的內容執(zhí)行。
5、運輸單價:25元/噸,本單價為暫定綜合價。如市場燃油上浮變更,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本單價。
6、結算方式:
(3)結算日期根據甲方明確定(一月一結)。
7、安全協議:
(1)乙方車輛進入甲方生產區(qū)域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
(3)乙方在運輸途中若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一切責任乙方自負。
8、若發(fā)生糾紛與爭議: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9、未盡事宜的以補充形式進行確認。
10、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20_年9月18日(長期)。
甲方單位:貴州宏源墻體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單位:吳貴興
地址:興義市馬嶺鎮(zhèn)龍井村 地址:興義市三月村二巷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水泥運輸方案及服務承諾篇三
乙方:
2.1、根據托運人物流調度部門的安排,及時、準確、快捷、安全、保質、保量地將托運人的水泥從托運人指定配送地點運送到指定的客戶收貨地點,并配合客戶驗收后按時將客戶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的相關驗收單據交到托運人相關管理部門。
2.2、承運人應按照托運人對水泥配送的要求制定相應的物流運作方案和操作規(guī)程。
2.3、承運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統(tǒng)應向托運人開放,以利于雙方的信息交流。
2.4、承運人應該嚴格遵守托運人的運輸要求,并保證24小時為托運人提供運輸服務。
2.5、承運人應及時向托運人傳遞在運輸過程中了解到的有關市場信息。
2.6、承運人應配合托運人做好相關客戶的服務工作:如對客戶所需的水泥檢驗報告的及時送達、在客戶端打印入庫單據等工作。
2.7、運輸車輛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責任:承運人應對其運輸車輛的交通和安全對托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運輸車輛發(fā)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運人應負責賠償給托運人和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應該由承運人承擔的所有損失。
2.8、運輸發(fā)票的開票時間必須按托運人的要求或與水泥發(fā)票的開票時間同步。
有權要求托運人按合同約定履行代收并支付運輸款義務。
4.1、按本合同約定向承運人履行代收并支付水泥運輸計劃。
4.2、托運人有責任為承運人的運輸業(yè)務提供相關服務。
4.3、定期向承運人提供水泥運輸計劃和具體執(zhí)行的水泥運輸計劃。
4.4、保證承運人裝貨時,貨物無短缺,損壞和變質,如遇上述情況,承運人有權拒絕裝貨。
5.1、有權按雙方共同確定的工作標準(包括運輸量、時間限制、單證、票據傳遞、信息交換、運輸質量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對承運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根據公司及市場的實際情況對承運人提出新的運輸要求。
5.2、為保證合同的嚴肅性,嚴禁違法、違紀行為,如承運人有任何的行賄行為,經查實,托運人可單方終止合同,托運人相關工作人員有行為的,按托運人公司內部規(guī)定處理。
5.3、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運輸對象、運貨量及運輸時間進行修改。
5.4、若承運人違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條款的規(guī)定,且情節(jié)嚴重者,托運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運人賠償相關損失。
5.5、托運人有權對承運人所購買的針對參與運輸的`車輛、人員和貨物的保險進行追蹤檢查,并有權要求承運人針對參與運輸的車輛、人員和貨物進行購買足夠的保險險種和保險金額。
6.1、運輸費用價格標準:在本合同期內,根據托運人要求運輸水泥的不同卸貨地點所確定水泥運輸費為準,如路政、運政等運輸管理部門管理政策有所變動或油價大幅變動則雙方可共同協商根據市場情況降低或提高運費。
7.1、運輸費屬于我公司向用貨單位代收后支付給承運單位的款項。
7.2、結算時間:每月結算壹次,具體結算時間為次月的10號結算上一個月的運費,若遇到周末或節(jié)假日往后順延,除此外總共不能超過五個正常工作日。結算時承運人需提供經托運人授權代表簽字認可或托運人指定客戶簽字認可的運輸單據給托運人。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托運人對承運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進行考核后,如承運人無違約行為,每月支付一次,結清上一個月的運費,支付時承運人按需要向托運人提供運輸費結算清單,若雙方商定需提供運輸發(fā)票的則須提供合法有效的運輸發(fā)票(如運輸清單,發(fā)票已經提前交付給托運人時,憑托運人的有關清單、發(fā)票收據)支付方式:轉賬或支票(以托運人選擇的方式為準)。
托運人和承運人雙方互有保密業(yè)務,未經過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過程中獲得的一切商業(yè)秘密(商業(yè)秘密范疇:托運人方指銷售信息、政策、客戶信息、運輸費用、生產狀況等,承運人方指運輸信息和相關資料等)。
9.1、除不可抗力外,若承運人不按托運人下達的運輸日計劃給水泥客戶運送貨物的,可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向托運人支付每車每日1000至20_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托運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托運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2、承運人違反約定應支付違約金的,由托運人直接在抵押運費中扣除,抵押運費不足的由承運人另行支付。
9.3、因承運人駕駛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托運人造成損失的,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為保證本合同有效履行,承運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運輸費用抵押在托運人處。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且雙方無其它爭議,托運人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運費付給承運人,托運人不承擔支付任何利息的義務。
自20xx年01月05日起至20xx年01月05日止。
乙方:
簽署日期:
水泥運輸方案及服務承諾篇四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運輸價格表 說明:
1、貨物運輸目的地發(fā)生變化,價格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運價包括: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4、以上價格如有客觀原因,如油價上漲需雙方協商對價格調整。
5、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第三條:運輸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在運輸當月17日依據甲方供應散裝水泥工地簽證憑據作為對賬依據完成對賬,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付現金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所欠運費按上月實有金額的3%為滯納金,否則乙方有權停運,并追回所有運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前一天預報水泥計劃及運輸計劃,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并保證進場道路暢通,以使水泥直達工地。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與乙方結算運費,若不及時結算運費,造成相關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合同終止后,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所有運費。
4、如有新的運輸點以補充協議方式對價格調整,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運送準確、及時、安全,工地當天水泥必須當天送到(除特殊情況外)。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水泥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計量和分量差
以生產廠磅為準,按國家標準的千分之三執(zhí)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伍萬元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為憑,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水泥運輸方案及服務承諾篇五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混凝土一事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產、供應方式
1、生產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劑、粉煤灰、礦粉)由甲方采購,數量由甲方驗收,質量由甲方控制,所有進場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與使用控制。
2、乙方負責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產和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生產、運輸過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運輸道路由甲方負責。
3、合同到期后,剩余原材料由甲方處理,如乙方需要留存則按市場價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數量
1、合同期限:根據甲方施工計劃安排,從本工區(qū)工程開工到本工區(qū)工程竣工結束。
2、混凝土數量:根據甲方所在工區(qū)施工任務確定。
三、混凝土供應價格
混凝土拌和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價格為:48元/m3,本工程合同單價,經雙方協商確定采用 “綜合單價”的承包方式?!熬C合單價”包括完成該工程項目內容(人工費、機械費、電費、管理費、利潤等)的所有費用(含乙方應繳納的稅金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用)。如特殊砼甲方要求清洗碎石,為此增加的工費給予調整,調整金額以實際發(fā)生額為準。甲乙雙方已充分考慮了各種復雜因素,除上述情況(碎石清洗)外,此綜合單價不做調整。
四、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月份驗工計價:甲方計劃部門對截止當月二十五日實際完成并檢驗合格工程數量核實編制驗工計價表,結算數量以攪拌站電腦打印的小票為準,小票需經甲方拌合站調度和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乙方每半個月把小票統(tǒng)計上報給計劃合同部(小票原件由甲方計劃合同部留存)。
2、甲方每月按驗工計價金額80%支付到位(含抵扣電費、材料款等),留20%作為保證金。
3、因業(yè)主對甲方進度款撥付不到位時,可能造成甲方對乙方進度款撥付不及時,在此期間(計價后15天內),乙方不得停工。超過20天后,如果甲方不支付費用,由甲方負責一切后果。
4、末次結算: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全部完成經驗收合格,由甲方計劃部門提供末次驗工計價,辦理末次結算。
五、雙方責任和權利
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為乙方提供建設攪拌站的臨時征地,負責攪拌站基礎、場地硬化、施工用電由高壓線經變壓器引至低壓配電柜。
2、甲方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到場混凝土的標號、塌落度、數量進行檢驗,如與甲方要求或混凝土發(fā)貨單不符,甲方有權拒收,乙方自行處理;如無異議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3、甲方負責出庫混凝土試件的制做和養(yǎng)護,養(yǎng)護室及設備由甲方設置;甲方負責試件的檢驗,實驗室設備由甲方設置。
4、甲方應保證進場原材料的質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5、在混凝土澆注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5小時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供應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單和施工配比單。具體生產時間聽從甲方站長、調度的安排。
6、甲方質量監(jiān)督員有權對混凝土生產過程及配比進行監(jiān)督,乙方不得阻撓。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數量的增減,乙方必須聽從甲方調度的安排,及時增減混凝土的生產數量。甲方調度必須提前2小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已經按委托單數量生產的混凝土,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必須簽收。
7、甲方應保證混凝土施工現場的道路通暢、場地平整,協調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應延誤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備機械設備:120型攪拌站2臺(乙方負責拌合站的安裝、調試)、zl50裝載機2臺、8m3砼運輸車12臺、100t電子衡1臺、75kw發(fā)電機2臺、碎石清洗機1臺。乙方確保攪拌站、運輸車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證28天(2天維修保養(yǎng))24小時隨時供應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況除外);保證6月28日具備混凝土生產條件。拌合站電路(包括照明用電)、油庫等由乙方自行解決,如需甲方代辦,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應配備足夠的混凝土運輸車以保證甲方在施工高峰期所需混凝土的運輸,按照甲方施工計劃調整機械配置。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并按規(guī)定時間運至甲方施工現場,確保到場混凝土的質量和數量,混凝土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材料費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提供給乙方每盤混凝土的配料單,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配料單進行生產,如果生產出的混凝土和甲方提供的配料單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連續(xù)性,如因此造成的質量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駐的管理人員指揮,不得故意刁難和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人員,乙方免費提供給甲方管理人員(包括試驗室)在攪拌站的生活用水、用電。
7、乙方保證攪拌站運營至甲方工程全部完工方可撤場,如果提前撤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施工安全
1、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2、乙方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合蚌客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建設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實施的安全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各種罰款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施工作業(yè)。
4、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包保責任狀》,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guī)定,在本工程施工中(包括施工現場、生活區(qū)),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環(huán)境保護與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棄碴場棄碴,并符合甲方和當地環(huán)保部門的規(guī)定,如因乙方自行隨意棄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解決。
2、乙方應在施工中按規(guī)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huán)境,避免由于施工措施不當造成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破壞。如有發(fā)生,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
3、乙方對攪拌站廢棄的各種垃圾、廢水、泥漿的處理應符合環(huán)境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完工后及時清理現場。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職工宿舍內務衛(wèi)生和食堂飲食衛(wèi)生,生活垃圾按甲方指定地點存放,不允許亂搭工棚,注重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
5、乙方所有員工必須按甲方要求統(tǒng)一著裝,穿戴整齊,行為文明,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不得隨意進入周圍居民生活區(qū),擾亂居民正常生活。
6、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上級檢查攪拌站的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須在被告單位所在地遼陽市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電 話: 電 話:
日期:
水泥運輸方案及服務承諾篇六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半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運輸價格表說明:
1、貨物運輸目的地發(fā)生變化,價格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運價包括: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4、以上價格如有客觀原因,如油價上漲需雙方協商對價格調整。
5、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第三條:運輸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在運輸當月17日依據甲方供應散裝水泥工地簽證憑據作為對賬依據完成對賬,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付現金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所欠運費按上月實有金額的3%為滯納金,否則乙方有權停運,并追回所有運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前一天預報水泥計劃及運輸計劃,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并保證進場道路暢通,以使水泥直達工地。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與乙方結算運費,若不及時結算運費,造成相關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合同終止后,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所有運費。
4、如有新的運輸點以補充協議方式對價格調整,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運送準確、及時、安全,工地當天水泥必須當天送到(除特殊情況外)。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水泥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計量和分量差以生產廠磅為準,按國家標準的千分之三執(zhí)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伍萬元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為憑,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簽訂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泥運輸方案及服務承諾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證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給甲方運輸水泥涵管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一批144米的水泥涵管,共72根交給乙方運輸,由乙方將該批水泥涵管運輸到江華縣碼市鎮(zhèn)大竹源。乙方在運輸途中,負責自身及車輛的安全,并保證水泥涵管不得損壞,如因運輸途中發(fā)生自身、車輛安全問題及出現產品損壞問題,由乙方負責。
二、運輸價格及方式。
1、由乙方安排車輛(車號為: )。
2、乙方自行負責油費,每次運輸9根水泥涵管,共分8次運輸,每次運費為1200元(大寫壹仟貳佰元整)。
3、運輸時間由甲方確定。
三、結算方式。
乙方將水泥涵管運送到目的地時,經甲方材料員驗收合格,甲方現金支付給乙方運費。
四、未盡事宜及雙方發(fā)生合同糾紛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運輸價格表 說明:
1、貨物運輸目的地發(fā)生變化,價格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運價包括: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4、以上價格如有客觀原因,如油價上漲需雙方協商對價格調整。
5、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第三條:運輸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在運輸當月17日依據甲方供應散裝水泥工地簽證憑據作為對賬依據完成對賬,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付現金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所欠運費按上月實有金額的3%為滯納金,否則乙方有權停運,并追回所有運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前一天預報水泥計劃及運輸計劃,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并保證進場道路暢通,以使水泥直達工地。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與乙方結算運費,若不及時結算運費,造成相關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合同終止后,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所有運費。
4、如有新的運輸點以補充協議方式對價格調整,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運送準確、及時、安全,工地當天水泥必須當天送到(除特殊情況外)。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水泥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計量和分量差
以生產廠磅為準,按國家標準的千分之三執(zhí)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伍萬元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為憑,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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